佛山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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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shan City Management and Comprehensive Law Enforcement Bureau

三水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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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管普法】千万别在这个地方停车!被罚车主直呼“心疼”
来源:三水区城管执法局|发布时间:2023-11-03 08:51 |分享至:

        近日,看到有市民反映停车难,违停被处罚的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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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前,城管部门也有收到过市民相关的投诉,部分车主为了图一时方便,或是跟上述网友有同样的误解,为了躲避违停的处罚,就把汽车违规停放在公共绿地上,导致有些公共绿地受到反复碾压摧残,变成秃地。

        城市绿地是城市生态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自然深入城市的触角,在维持城市生态平衡、提高市民生活质量和精神享受等方面起着重要的作用。城市绿地需要大家共同爱护,把车辆停在城市绿地上的行为,既会破坏路牙石和植被,又影响市容市貌,还存在一定的道路安全隐患。

        在此,城管叔叔再次重申,城市公共绿地绝对不是停车安全区,而是“超级禁停区”。根据《广东省城市绿化条例》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城市绿地,不得损坏城市树木花草和绿化设施。擅自占用城市绿地的,责令限期退出,恢复绿化,并按照每平方米处以三百元以上六百元以下罚款。



《广东省城市绿化条例》

        第二十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城市绿地,已占用的必须限期归还,并恢复城市绿地的使用功能。

        第二十七条第一款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损坏城市树木花草和绿化设施。

        第三十七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擅自占用城市绿地的,责令限期退出,恢复绿化,并按照每平方米处以三百元以上六百元以下罚款。违反本条第四款规定,损坏相关设施、不缴纳恢复绿化补偿费的,责令限期缴纳和赔偿;超过占用期限的,责令限期归还,并按照所占面积处以绿地占用费的二倍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