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予以资金激励的居民区名单的公示
来源:市城管执法局|发布时间:2022-12-05 1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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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佛山市推进居民区生活垃圾分类激励工作方案》(佛垃圾分类办〔2021〕39号)实施程序,现将2022年第四季度拟审核通过的居民区名单及予以激励资金额度等情况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通过电子邮件实名反馈,反馈情况要具体详实,并留下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核查。
受理邮箱:szk_2020@fscg.foshan.gov.cn
附件:拟予以资金激励的居民区公示名单(2022年第四季度).doc
佛山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2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