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佛山市环境卫生专项规划(2021-2035年)》初步成果的公示
来源:市城管执法局|发布时间:2024-03-15 1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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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顺应新型城镇化的高质量发展要求,全面打造与佛山市“全球智造中心、岭南魅力名城”相适应的环卫服务体系,构建各类生活固废专项收运、专项处理的分类治理体系,科学合理配置环卫设施,提升环卫运营能力和服务水平,2021年10月,佛山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启动《佛山市环境卫生专项规划(2021-2035年)》编制工作,对佛山市环卫体系建构进行总体规划,指导佛山市环卫设施科学布局、垃圾分类稳步推进、环卫精细化作业和智慧化管理等内容,为各区编制环卫专项规划提供支撑。现按照《佛山市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章程》要求,将《佛山市环境卫生专项规划(2021-2035年)》初步成果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时间从2024年3月15日起至4月13日止。
公示期内,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通过电话、电子邮件或信函告知真实姓名以及正当理由和依据,以便核实调查。
联 系 人:雷女士
联系电话:0757—83826001
通讯地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人民路98号
邮箱地址:szk_2020@fscg.foshan.gov.cn
附件:佛山市环境卫生专项规划(2021-2035年).pdf
佛山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4年3月15日